臺胞獲大陸律師執業證
類別 : 中國留遊學
更新日期:2010/3/27
記者獲悉,根據相關法律和規定,北京市司法局23日批准向臺灣籍居民朱襄陽頒發律師執業證。

據瞭解,臺灣居民要取得大陸律師執業資格,需經三個步驟:先通過大陸司法考試,取得合格證書後,持無犯罪記錄等證明檔向大陸有關部門辦理律師資格證;取得律師資格證後,由大陸律師事務所出面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;實習滿一年後,經考核合格,才能真正成為律師執業人員。
朱襄陽1994年畢業于廈門大學法律系,同年考取了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研究生。大陸開放臺灣居民參加律師資格考試後,朱襄陽獲得律師資格證書。根據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《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職業管理辦法》,當年1月下旬,朱襄陽開始在北京市蘭台律師事務所實習。

北京市司法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,根據相關規定,朱襄陽在蘭台律師事務所實習期已滿一年,經北京市律師協會考核合格,准予頒發律師執業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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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人民日報海外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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